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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照 1.有效期在9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. 2.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(中文姓名). 3.持换发护照者,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. 照片 1.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. 2.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. 3.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. 身份证 1.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. 2.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. 结婚证 1.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(或离婚证复印件). 2.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. 存款证明 1.不少于叁万(30,000元)以上"存款证明"原件. 2."存款证明"需为银行标准格式,有正确的英文译文,不可手写. 3."存款证明"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. 4."存款证明"原件需递交使馆,使馆不予退还,到期自动解冻. 营业执照 1.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 在职证明 1.在职证明一式两份,中文一份,英文一份. 2.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加盖公司红章. 3.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单位名称,本人职务(最好为经理,副经理,副总经理,总经理等职衔)及收入,旅行时间,负责人职务,签字以及电话,传真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. 4.如不会编写"在职证明",我处将代为编写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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